【推荐】中技控股:关于控股股东颜静刚先生利润承诺补偿款已结算完毕的公告-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 2015—028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颜静刚先生利润承诺补偿款
已结算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18日,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发行217,270,741股股份收购颜静刚等73名自然人及8家机构所持有的上海中
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的92.95%股份,上述股份变动
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众会字(2013)第5654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3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票发行手续。
二、盈利预测及承诺情况
依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3)10号《资产评
估报告书》,资产重组双方同意并确认中技桩业2013至2015年度归属于持股比
例92.95%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预测净利润为9,073.44万元(人民币,
下同)、14,867.20万元、23,203.59万元。
就在盈利补偿期间内中技桩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利润数的92.95%
低于利润预测数的,颜静刚承诺,除发生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
观事件外,若中技桩业在盈利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
际利润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则本公司应在当年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
以书面通知颜静刚该等事实,颜静刚在收到书面通知30日内应当将补偿的现金
划入中技控股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
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
会字(2015)第0289号《审计报告》,中技桩业2014年度归属于持股比例92.95%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739.77万元,较颜静刚所承诺的中技
桩 业 2014 年 度 归 属 于 持 股 比 例 92.95%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4,867.20万元尚不足1,127.43万元。
中技桩业2013年度归属于持股比例92.95%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9,236.91万元,较颜静刚所承诺的中技桩业2013年度归属于持股比例
92.95%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73.44万元高出163.47万元,已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4年3月6日出具了众会字
(2014)第2513号《专项审核报告》。
因此,在盈利补偿期间内,中技桩业归属于持股比例92.95%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截至2014年末累积的盈利实现数为22,976.68万元,较截至
2014年末累积承诺的盈利预测数23,940.64万元,应补足金额为963.96万元。
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颜静刚先生累积应补偿的净利润数为
963.96万元。
四、利润补偿结算情况
2015年4月21日,公司与颜静刚签订了《关于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补偿的约定》,约定如中技桩业未能完成2014年的承诺业绩的,双方
同意首先以颜静刚向中技控股提供的借款余额冲抵,如果冲抵后,仍无法全部
覆盖中技桩业2014年的业绩承诺的,则颜静刚将另行按原承诺协议要求支付相
应补偿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颜静刚先生盈利预测补偿相关
情况,同时公司已按上述约定以颜静刚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冲抵承诺业
绩补偿差额963.96万元。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颜静刚先生的利润承诺补偿款已结算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