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成新星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函》的公告-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08 证券代码:831610 证券简称:中成新星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年 3月 24日,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出具的《监管警示函》(上证债函【2016】2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公司于 2013年 3月 22日发行的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12中成债”)应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完成“12 中成债”的本金及上一计息周期利息的支付。2016年 3月 22日,公司未能按期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造成本息兑付违约。 鉴于以上情况,上交所对公司未按相关约定履行偿付义务的失信行为予以书面警示,并要求公司尽快落实以下事项: 1、积极筹措私募债券兑付资金,督促担保人切实履行担保义务,协商有关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尽早完成本息兑付; 2、切实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 公告编号:2016-008确性和完整性。如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请及时纠正; 3、积极配合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私募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收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就“12中成债” 商讨相关事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配合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工作;与担保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担保义务,努力维 护“12中成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