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德科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浙江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证券代码:831294 证券简称:中德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62,246,0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刊登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授 2015 年度与中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 2015 年度与中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 6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09,5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忠敏、张中宜、张德光、张德春、张德强、张中彪、张乙、陈晓华、方锡昌、陈建荣、张中飞、张忠光、谢学伟、王娒乃回避表决,共计 539,365,48 股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 55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轻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担保期限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股票的转让方式拟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采取向不超过4 名投资者定向发行的方式,投资者均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且具备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人民币5元,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20 万股(含42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2,100 万元(含2,1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与确定的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46,0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波律师、张灵芝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5 日